这不是BAMBOO第一次赴港。上次,是90年代中,跟团。彼时出境旅游,即使只是东南亚,也是超出绝大多数人想象的奢侈行为,旅行团得风气之先,收取数倍利润,动辄万余元港澳四日游。
跟旅行团出行,就如同蹲在一个玻璃球里滚过城市,头晕晕眼花花不算,还始终跟外面隔着一层,嗅不到人家的空气,体会不到人家的冷暖。当然那次也脱团两次。一次是从尖沙嘴沿弥敦道直走到太子道,长驱数公里购物;再一次是朋友带着,开车过海底隧道,然后上太平山,喝咖啡。那时候BAMBOO还是没见过世面的小丫头,学生妹,太平山是什么?不知道。咖啡有什么好喝?更不知道。招待的朋友问起,北京出产好茶叶么?鹅曰,花茶很香。一群当地朋友交头接耳半晌,研究出来所谓花茶,即香片。。说起来,那是鹅第一次喝到正宗卡布奇诺,可惜完全不记得如何香浓;更是第一次瞭望维港的夜色,可惜也完全不记得如何美丽。
这一次,BAMBOO与亲友数名又来了!整整5天,我们没遇到一个晴天。阴雨绵绵加雾气濛濛,整个城市泡在水里,霓虹灯的光失色了八分,剩下两分照亮街上宵夜的桌子,照不亮维多利亚港的海面。我们住在旺角,是整条街旧房中改建的一栋。装修倒是入纹入理,整齐光亮,然而房间之逼仄。。让鹅乐观的说,它再一次完整鸟BAMBOO滴人生经验。隔壁楼挂着破落的红色招牌,夜色掩住破落,倒也红的耀眼,上书大字XXX少女,是鹅每次回酒店的标志性建筑。路过时偷眼看去,里面高、陡、窄的一条昏暗楼梯,尽头墙上几行广告:大波北妹,白净马拉,一皇双后,乜乜乜乜——联想到近日发生的凤姐连环谋杀案,鹅老人家不由得汗淋淋魂飞胆寒,n次提醒自己,切勿夜间出街。
第一个晚上,在街上乱逛,找吃饭的地方。酒店门口是一大串卖小五金的店面,好像十几二十年前温州的前店后厂;走过一条街,变成无数卖菜卖衣服的小摊,鹅惊呼,娃娃菜比北京还便宜一块钱!店家殷勤表白:人民币也收,芒果很新鲜的!鹅扫了一眼,想起当年觉得那么缤纷新奇的热带水果,现如今跟平静的躺在北京每个超市里的货色也没啥区别。又拐弯穿过弥敦道,出了过街隧道,眼前一下子亮了,明晃晃看不到尽头的霓虹灯遮天蔽日。鹅们饿狠了,一路拣远处最大最华丽的灯直奔过去,奔到近前发现,灯大原来并不代表店大,晃亮半条街的大牌子下面,无非是另一间茶餐厅,门口一张张简陋的折叠桌折叠椅坐满了人,蒸笼冒着腾腾的热气,不断有叉烧包、肠粉和叉烧饭出炉,伙计手里颜色莫辨的一块抹布,在桌上一划拉就算擦过了。。。
那一晚,累到脚丫子失去知觉之余,鹅几乎已经决定,不会喜欢这个城市。那些书里读来电影里看来的香港,我打算把它当成另一个地方。鹅憧憬着的大螃蟹大虾大鱼,还有这个传说中充斥着大螃蟹大虾大鱼的城市,都变成了麦兜吃过的那只烤火鸡:“其实火鸡的味道,在未吃与吃第一口之间已经是最高峰,之后之所以还继续吃,不过是因为已经开始了便接着吃下去罢了”。
(欲知BAMBOO对香港的观感如何改变,请看下篇)

